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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2024-09-20
公告國立成功大學電機系推甄研究所同學會餐費補助原則
內容壹、宗旨
為鼓勵本系畢業生(電機系直升電機工程研究所、微電子工程研究所、電腦與通信工程研究所、奈米積體電路工程學位學程、智慧資訊安全學位學程)之研究所學長姊,
邀請本系大學部應屆畢業的學弟妹聚餐,特訂定此補助原則。

貳、申請資格
一、申請同學必須是電機工程研究所、微電子工程研究所、電腦與通信工程研究所、奈米積體電路工程學位學程、智慧資訊安全學位學程之在校生,且必須是成大電機系畢業生。
二、大學部同學必須是應屆畢業生且報名今年推甄(申請成大電機工程研究所、微電子工程研究所、電腦與通信工程研究所、奈米積體電路工程學位學程、智慧資訊安全學位學程)。
三、外系雙主修本系(電機系)畢業者視同本系畢業生。

參、申請須知
一、研究所與大學部同學,每人皆只能申請核銷一次餐費。
二、每人聚餐費用260元為補助上限。
三、大學部同學人數不能少於研究所學長姊人數。
  例如:1位研究所學長姊+8位大學部同學、2位研究所學長姊+5位大學部同學
四、如為先購買餐券後至餐廳消費用餐者等,請另附證明實報實銷。

肆、申請流程
一、申請文件:
(一)本系推甄研究所同學會餐費補助申請表(如附件1)
(二)簽名單(含姓名及學號,如附件2)
(三)發票或收據(抬頭:國立成功大學、統編: 69115908),如為電子發票需有品名明細
(四)本系應屆畢業生需檢附研究所推甄報名表影本
(五)本所研究生需檢附本系畢業證書影本(或其他可供證明文件)
(六)聚餐合照及上傳社群網站(如FB或IG)、同學會效益說明
二、申請期限:
(一)聚餐時間:每年9月底~10月底
(二)核銷時間:每年10月初~10月底截止
三、以上資料以紙本資料為主,請影本繳交系所。
四、聚餐費用由申請人先代墊,補助申請通過後將匯入申請人之郵局帳戶。
公告人員系辦人員
附件成大電機系推甄研究所同學會餐費補助原則.od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