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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 | 2024-09-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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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| 國立成功大學電機系推甄研究所同學會餐費補助原則 |
內容 | 壹、宗旨 為鼓勵本系畢業生(電機系直升電機工程研究所、微電子工程研究所、電腦與通信工程研究所、奈米積體電路工程學位學程、智慧資訊安全學位學程)之研究所學長姊, 邀請本系大學部應屆畢業的學弟妹聚餐,特訂定此補助原則。 貳、申請資格 一、申請同學必須是電機工程研究所、微電子工程研究所、電腦與通信工程研究所、奈米積體電路工程學位學程、智慧資訊安全學位學程之在校生,且必須是成大電機系畢業生。 二、大學部同學必須是應屆畢業生且報名今年推甄(申請成大電機工程研究所、微電子工程研究所、電腦與通信工程研究所、奈米積體電路工程學位學程、智慧資訊安全學位學程)。 三、外系雙主修本系(電機系)畢業者視同本系畢業生。 參、申請須知 一、研究所與大學部同學,每人皆只能申請核銷一次餐費。 二、每人聚餐費用260元為補助上限。 三、大學部同學人數不能少於研究所學長姊人數。   例如:1位研究所學長姊+8位大學部同學、2位研究所學長姊+5位大學部同學 四、如為先購買餐券後至餐廳消費用餐者等,請另附證明實報實銷。 肆、申請流程 一、申請文件: (一)本系推甄研究所同學會餐費補助申請表(如附件1) (二)簽名單(含姓名及學號,如附件2) (三)發票或收據(抬頭:國立成功大學、統編: 69115908),如為電子發票需有品名明細 (四)本系應屆畢業生需檢附研究所推甄報名表影本 (五)本所研究生需檢附本系畢業證書影本(或其他可供證明文件) (六)聚餐合照及上傳社群網站(如FB或IG)、同學會效益說明 二、申請期限: (一)聚餐時間:每年9月底~10月底 (二)核銷時間:每年10月初~10月底截止 三、以上資料以紙本資料為主,請影本繳交系所。 四、聚餐費用由申請人先代墊,補助申請通過後將匯入申請人之郵局帳戶。 |
公告人員 | 系辦人員 |
附件 | 成大電機系推甄研究所同學會餐費補助原則.odt |